铜官区法院:许可证照违规转让,法院强制退款返还
作者:张雪琳 编辑:李德友 发布时间:2018/7/19 15:38: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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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7 月16日,铜官区法院执结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秦某、郑某返还申请人陈某转让款22万元。 2014年5月,秦某与陈某、郑某签订协议约定,秦某将自己公司的游戏机文化许可证转让给朋友陈某,陈某支付转让款35万元,协议同时约定收款后办理转让手续。但事后陈某经多方打听得知,该文化许可证根本不能转让,也办理不了过户手续。2015年6月,陈某觉得上当受骗后,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返还转让款20万元。 法院依法受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保护,但是陈某与秦某签订的协议内容违反了《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文化经营许可证件、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的“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法院最终确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内容无效,秦某、郑某返还因协议取得的文化许可证转让款2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秦某等拒不返还转让款,双方争吵不断,无耐的陈某再次求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依法向秦某、郑某发出了执行通知,责令其报告财产并在宽限期内履行,并注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两名被执行人仅支付三万元后就消失的无影踪。宽限期满后,法官依法将其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予以限制高消费予以惩戒。这下可急坏了秦某,因秦某经营的游戏公司,需时常在淘宝网等网络平台采购游戏装备,被列入失信后,支付宝中的评分工具芝麻信用分值迅速降低,严重影响了起在支付宝平台上的权益和服务体验。另外户外滚动的大屏幕、站牌广告栏、朋友圈中都有不断推送的失信图片,也让其觉得颜面丢失。后秦某、郑某主动联系法官要求履行义务。 7月16日,秦某、郑某来到法院将剩余的执行款17万元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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