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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里的“家长会” 大观区法院开设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法治公开课
作者:杨闻珉 编辑:李德友   发布时间:2018/7/4 16:42:29    阅读次数: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开展暑期“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十里中心学校的三十余名小学生家长来到法院,在法庭里以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为主题为家长上了一场法治公开课,开了一场与众不同的“家长会”。课上,该院研究室主任、刑庭法官唐子玲以三起真实案件,引导家长增加防范意识,与法院一起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

  放学路上的“色狼”

  被害人A,在独自放学回家的路上,遭到被告人金某的猥亵。金某在2012年曾因为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刑。这次案发前,金某在家通过手机观看了淫秽视频后想找一名女童发泄自己的生理需求,于是他就骑了一个电瓶车到一个学校门口寻找作案目标,发现了独自放学回家的女童A,随即尾随其后,拿出折叠刀威胁A,A大声呼救,金某捂住其嘴巴将其抱至偏僻无人的地方进行猥亵,后被告人金某逃离现场。

  妈妈让叔叔送我回家

  被害人B的父母经常带着孩子在棋牌室吃饭、玩耍,有时就请托相熟的棋牌室老板将女儿送回家,棋牌室老板乘机多次在被害人家楼下或者家中床上猥亵了被害人。某一天,被告人看到夫妻二人在棋牌室内打麻将,趁家中只有被害人B,悄悄地去了女孩家,准备实施性侵行为。这一次,女孩因为太害怕,没有开门,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父母才知道女儿被猥亵的事情。

  路上偶遇的“好爷爷”

  被害人C每周都要去课外辅导班学习,课外辅导班离家近,父母出于锻炼她的角度考虑让她自己步行去上课。某天被害人无意间走进上课途中的一个画室,由于画室里的“老爷爷”和蔼可亲,于是以后每周上课前,她都会去这个画室,“老爷爷”遂乘机多次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和强奸行为。其间,被告人不仅给被害人钱、让被害人不要把事情告诉父母或他人,还教唆被害人回家看黄色视频。

  上述案件,在依法严惩被告人的同时,可以发现家长在三起案件中都存在监护不力的问题,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法官指出,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不仅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自护教育和法治教育,也要强化家庭教育落实监护责任,父母要注重子女生理期和心理期的成长,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同时,建议学校设立相应监护组织,帮助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通过定期家访,及时了解监护情况,对不当监护及时纠正。

  课上,听到案情后家长们不住唏嘘,一位妈妈感慨道:“听到法官的讲述后感到很痛心,以前只是在新闻里看到,没想到这样的事情就在身边发生,今后一定要加强防护。”同行的老师表示:“我们学校位置相对较偏,也存在不少家长让孩子自己上下学的现象,回去后要立即向领导汇报,争取在学校内开展更大规模的讲座,让更多的家长引起重视。”

  “家长会”后,法官还向学生们发放了自制的儿童自我保护课程手册,用浅显易懂的动画图片和语言为学生们讲解什么是隐私部位、什么是性侵犯、未成年人性侵犯的类型等相关内容,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猥亵事件的发生对儿童心理形成不可磨灭的阴影,对整个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作为一名法官,更作为孩子的妈妈,我觉得自己有责任也有义务,尽我自己的能力做点什么,让家长们引起重视,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在谈及开展这次活动的初衷时,主讲法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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