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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法院:“国际禁毒日”校园审理涉毒案
作者: 汪超 编辑:李德友   发布时间:2018/6/27 16:10:07    阅读次数:
 

  安徽法院网讯  6月26日上午8时,金寨县人民法院在金寨县职业学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该校师生共200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先后三次驾驶悬挂假号牌的轿车同张某一起前往六安市购买了数量不等的冰毒,并在返程途中将车辆停靠在路旁一起吸食,其容留张某在其车辆内吸食冰毒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有序地举证质证,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合议庭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并沉痛地忏悔自己是因交友不慎导致违法犯罪,希望青少年以自己为戒,做好自我约束。休庭后,该案主审法官、金寨法院刑庭庭长卢孝余详细介绍了刑法中有关毒品犯罪的具体规定,并语重心长地告诫在场学生们,毒品害人害己,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自己做到不吸食不购买毒品的同时,也不能帮助“瘾君子”,否则一旦触及法律红线,悔之晚矣。

  “以前只知道走私贩卖毒品犯罪,没有想到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也会构成犯罪。”接受普法教育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增强禁毒意识,以实际行动拒绝毒品,共建平安无毒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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