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区法院受理首例“执转破”案件
作者:方孝红 编辑:李德友 发布时间:2018/7/12 15:38: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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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化解执行领域的“僵尸案件”,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执转破”工作。7月9日,受理了一起破产案件,这是新民诉法司法解释颁布以来,该院受理的首例执行转破产清算的案件。 义安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铜陵市某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某港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等案件中,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向义安区法院书面申请,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义安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接收执行局移送的材料后,对案件材料再次进行审查,查明自2015年至今,被申请人在义安区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12件,均未履行,执行标的额总计29959540元。法院认为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债权人,本案申请人的主体适格。由于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大额债务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未履行清偿义务,应依法认定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认为被申请人已具备破产原因,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目前,该案正在民二庭按照破产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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