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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
作者:黄冬松 编辑:武新邦 王慧   发布时间:2014-4-10 11:01:55    阅读次数:
     在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1年-2013年铜陵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以进一步总结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经验,明确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方向,更好地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2011年-2013年,该院累计受理并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4件,2013年狮子山区法院一审受理并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件。已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案件数量不多,每年案件受理数相差不多。2.案件类型相对集中,新类型案件较少。主要集中在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益案件、侵犯商标权案件等方面。3.案件处理以调解、撤诉为主,在74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以调解 、撤诉方式结案达58件。4.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比较少。5.侵权者多为个体户或私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
  通过对三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的分析,该院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社会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运行,推进铜陵经济发展和自主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并着重强调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铜陵市于2013年7月被确定为首批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并正在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对此,铜陵市中级法院将采取以下措施,更加积极地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铜陵建设创新型城市、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打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1.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知识产权案件呈现“高、新、难”的特点,这对法官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必须强化学习,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综合裁判水平。3.加强与市知识产权局、工商、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案件沟通和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司法与行政执法形成良性互动和保护合力。4.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司法机关要根据犯罪情况和危害后果,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要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判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努力确保权利人获得足够的损害赔偿。 5. 把握知识产权案件自身特点,加大调解力度。 6.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 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集中审判、案例展示、发放宣传册、举办讲座、现场咨询等形式,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同感。7.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为妥善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该院建议,针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上升的趋势,相关企业要从自身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预防跳槽、泄密、权属不清、域名被抢注等现象发生,从源头上减少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发生;针对群体性侵权案件较多的问题,要因势利导,引导企业成立协会进行自律和规范管理;针对被控侵权者多为个体经营户的情况,要加强对个体经营户的普法教育,并强化监管,以防止出现执法部门一查处,相关个体经营户就关门走人,甚至到法院二审审理时,还有因个体经营户联系不上而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以致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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