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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利用纪检“利器”破解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案件执行难
作者:程丽 高执   发布时间:2018/7/18 10:59:18    阅读次数:
 

  安徽法院网讯  为把“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向纵深推进,近日,濉溪县“两办”出台意见,高举纪律利剑,着力推动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案件得到有效执行。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对此予以批示肯定,认为该做法发挥纪检“利器”作用,支持推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站位高,效果好。

  据了解,濉溪县将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内容,对法院移送的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妨碍、干预执行的违法违纪线索,纪委监委一律进行核查。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以及非法干预、妨碍执行的,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形式,督促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将公职人员履行生效裁判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考评,作为申请入党、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对其荣誉和授信作出限制。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各执行联动部门工作系统,对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国企、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惩戒措施。此外,村(社区)“两委”换届竞选人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也被列入资格审查内容,有失信行为的一律取消竞选资格,目前已有4人退出竞选。

  据统计,自“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启动以来,淮北市两级法院共有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案件29件,目前已执结22件,未结7件;其中濉溪县法院共有相关案件10件,已执结9件,未结1件。下一步,淮北市两级法院将充分运用纪检监督手段,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剩余7件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案件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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